市教育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均衡求提高,拓展帮困范围,加大助学力度,切实关心弱势群体,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在惠民、利民上取得新进展。在推进教育公平中,市教育局致力于做好三项工作。
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薄弱学校办学水平
全市已有90%以上的乡镇建成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中心初中、中心成校,且学校规模更加合理;努力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撤并了36所中小学;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全面启动,90%以上的项目已经交付使用,农村中小学教师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得到很大改善;继续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通过省标准化验收的学校达到80%;召开了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研讨会,提出关于宁波市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下阶段,市教育局将继续加大城乡和区域发展教育资源的统筹力度,实现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设备仪器等对“乡村”、“弱校”的倾斜配置力度。一是切实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加大投入力度,农村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从400元、600元提高到450元、650元。推广宁海、江东等地的经验,鼓励县(市)、区实行集团化办学或城乡教育共同体办学,深入探索“城校带农校”、“强校帮弱校”等办学模式。二是推进布局调整和标准化改造。继续实施万校标准化工程,力争全市82%以上的学校通过标准化验收。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稳妥推进农村小规模学校撤并和破旧校舍改造工作,努力提高校舍质量。积极推进乡镇中到心幼儿园建设等新四项工程。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师素质
近年来,我市全面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对全市2万余名农村中小学教师进行了全员培训;启动实施农村中小学“百千万”师训工程,选派135名骨干教师参加省级骨干培训,384名骨干教师参加市级培训。
在今后一段时期,市教育局将继续认真贯彻省“领雁工程”精神,深入开展农村中小学“百千万”师训工程,全面推进“百校蹲点”、“百课送教”、“百问研修”和网络“百师导学”四个项目方案,强化结对、支教、进修、培训等多种帮扶形式,积极推进农村、海岛、山区等地方的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中小学教师在区域内的流动行为,建立有利于教师有序流动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分配制度改革,稳妥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规范教师津贴补贴,保障弱势地区教师经济待遇。
三、完善多元帮扶体系,保障教育基本权利
2008年,全市继续开展帮困助学活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减免和对持特困、低保、社会扶助证的学生补助共约1亿元、计10万人次。630名特教学校学生享受免费教育,涉及经费100万。对中职一二年级所有学生发放每人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5.3万余人受惠,涉及经费8000余万元。低收入农户子女上大学补助320万元,涉及764人。召开全市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办学管理经验交流会,加大服务和管理力度。各地出台关心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政策,扎实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据2008年9月统计,全市公办学校接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比例已提高到64.7%。
下阶段,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原有“助、奖、补、减、帮、勤”多元化帮困助学机制,继续实施“两免一补助”、“特困”、“低保”、“社会扶助证”等困难学生减免、特教学校学生免费教育、助学贷款、奖学金等政策。在此基础上,做好调查研究,努力完善中职学校学生的奖助学金制度。对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社会扶助证》的家庭,其子女就读中职的免学费。继续扩大公办学校接纳义务教育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比例和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平安校园的比例,今年分别达到66%和80%。以改革创新精神实施好“五项行动计划”,努力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都能“读上书、读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