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一战略性、根本性、长远性重大命题,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刻认识和科学总结,是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坚决贯彻的行动指南和基本遵循。
“四种形态”彰显从严治党新战略,必须把学习领会放在首位,学深悟透明方向
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是基础,突出的是从严治党的系统性、整体性、长期性,体现的是伟大工程与伟大事业的统一,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的结合。我们要通过不断地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四种形态”这一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创新的内涵实质,真正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要求,始终坚持正确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向。要立足全局、纲举目张,既着眼“树木”,更着眼“森林”。“四种形态”凸显了维护整个“森林”生态的重要意义,通过对“多”与“少”的辩证看待,抓住了全局和重心。在坚决挖掉少数“烂树”的同时,更要着眼大多数、管住大多数。要加强对全体监督对象的研究分析,掌握普遍规律,哪些人、哪些岗位、哪些部门、哪些环节、哪些时间最容易出问题,就要把“防疫针”、“防腐剂”打在哪里,防止“一病病一片,一倒倒一拨”,有效遏制腐败蔓延态势。要前移关口、逐步递进,既着手“毙后”,更着手“惩前”。“四种形态”贯彻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通过从“后”到“先”的战略前移,体现了严管和厚爱。治病重在早发现、早提醒、早介入。要通过对小病初病的望闻问切、早治快治,遏制病情恶化、病灶扩大,根治于病入膏肓之前,救人于跌入深渊之前。要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既着重“力度”,更着重“精度”。“四种形态”体现了精确“制导”、精准执纪的科学理念,通过从“粗”到“细”的合理划分,提高了效果和效率。纪与法不能混同,轻与重应区别对待。正树变歪,要发挥好党内生活正常化带来的“纠偏”功能;歪树生虫,要多通过党纪轻处理和组织处分“除虫害”;虫树生病,要采取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的方式构筑“隔离带”;病树烂根,产生了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行为,实施立案审查才是最终选择的“雷霆”手段。如此才能合理运用监督执纪资源,管住“破纪”到“破法”的中间地带,增强全体党员对纪律和规矩敬畏心。要统筹兼顾、协调推动,既着力“治标”,更着力“治本”。“四种形态”打通了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实现路径,通过抓“破”与“立”的协调统一,把住了根本和长远。纪律建设就是治本之策。要破除纪律松散、组织涣散的现象,就要在严格执纪的同时,加大治本的工作力度,拧紧思想“总开关”,扎牢制度“铁栅栏”,真正在全党之内把信念信仰立起来,把纪律规矩立起来,贯彻好标本兼治的战略抉择。
“四种形态”体现监督执纪新思路,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纪律强“三转”
王岐山同志考察浙江、福建等地发表的系列讲话,一条清晰的主线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四种形态”,更是以纪律和规矩作为划分的尺度和标准,引导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回归党章、回归本职、回归“原教旨”,为“三转”的再深化、再提质、再加速树立了“导向标”、增添了“新动力”。在执纪理念上,要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纠正小倾向视而不见、小苗头看不上眼的错误做法,完善线索发现、处置、追踪机制,杜绝把问题线索揣在口袋里、锁在抽屉里,一处理就“算总账”的情况。建立由廉情报告、廉情收集、廉情评估、廉情分析、廉情处置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情档案库组成的“五制度一档案”,把对干部的监督执纪体现在日常管理中,体现在动辄则咎中,体现在一以贯之中,不搞养痈贻患、放任自流。在执纪重点上,要从“紧盯违法”向“紧盯违纪”转变。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纪委工作就要冲着纪律去,把违纪问题作为执纪的主要对象,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各个环节,体现纪律思维,使用纪律用语,运用纪律戒尺。特别是要对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大对违反以政治纪律为首六大纪律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让每一条纪律都通上“高压电”,切实维护党章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执纪方式上,要从“贪大求全”向“快查快结”转变。坚决摒弃单打独斗、吃干榨尽、不计成本、不顾安全等错误方式,建立内外大协调、力量大统筹、方式大转变、线索大整合、技能大提升“五大机制”,构建人防、技防、制防、物防“四防一体化”纪律安全审查体系,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在执纪手段上,要从“单一从重”向“多种综合”转变。根据具体情况,积极灵活运用各种违纪处理方式,综合运用党纪处分、政纪处分和组织处分,切实把纪律的原则性、政策灵活性、方式多样性结合起来,提高纪律审查的工作效率和综合效应,防止出现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情况。
“四种形态”凸显管党治党新要求,必须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点滴做起求“大成”
党要管党丝毫不能松懈,从严治党一刻不能放松。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还存在落实上“喊号子多,迈步子少”、问责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情况,这就要求我们管党治党作为政治责任、历史责任、刚性责任扛在肩上,把“四种形态”落实到具体行动中,积小成为大成。教育宣传要一环不松,把纪律和规矩亮起来。把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教育宣传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列为全体党员的必修课,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教育宣传活动。充分整合、利用宁波作为廉政文化发源地的优势和现有教育资源,致力于构建“理论与实践共振、软件与硬件配合、网上与网下呼应、引领与警示结合、短期与长期衔接”的立体式廉政教育体系,全面推动将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为管党治党、崇廉尚廉营造浓厚氛围,打下坚实基础。制度构建要一刻不缓,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积极完善“大制度”体系建设,做好《准则》《条例》的配套、细化、落地工作。以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加强预防腐败的决定》出台为契机,把党内行之有效的预防腐败措施与地方性法规相结合,打造包括公务员在内的社会各界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围绕巡视工作和纪律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利益冲突、加强招投标管理、规范市级财政资金存放和强化国有企业监管等方面的制度,扎牢制度笼子。作风建设要一寸不让,让纪律和规矩严起来。作风问题就是政治问题、纪律问题。在督促各地各部门抓好自查自纠的同时,依托宁波作风建设“大监督”格局,联动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增加明察暗访密度力度,指名道姓通报批评,落实一批“点穴式”整治措施,在全社会形成“作风建设越往后越严”的共识和态势。压力传导要一丝不减,让纪律和规矩硬起来。巩固宁波市“学习党章履行主体责任”集中培训班效果,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党纪党规”活动,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使命感、担当劲、敬畏心。对照新出台的《宁波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严格监督检查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化、履职情况“双报告”、派驻机构“八廉”并举等工作要求的执行情况,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实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动一批”的效果。
“四种形态”提出纪检工作新标准,必须把队伍建设立为根本,千锤百炼铸“铁军”
把握好运用好“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量不是少了而是多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不是低了而是高了。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打造一支纪检“铁军”,是根本,也是保障。坚持从严要求。管纪律更要守纪律,守规矩先要立规矩。坚持从严从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工作程序,把人、财、物、权统统纳入视线,做到一言一行、一点一滴都有章可循,督促引导干部抓好学习领会,把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坚持从严培养。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把好“入口关”。打造人才骨干梯队“培育链”,通过开展全员“大培训”、理论“大讲坛”、业务“大比武”、岗位“大流转”,大兴学思践悟风气,解决一些干部站位不高、视野不宽、知识不足、能力不强等问题,努力培养“全科大夫”。坚持从严管理。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无论是领导班子成员还是部门负责人,都要坚持一手抓队伍、一手抓业务,一手抓言传身教、一手抓“一岗双责”,做到对干部多了解、多谈心、多提醒、多帮助。多管齐下抓监督,挺直腰板抓执纪,坚决杜绝“灯下黑”,坚决清理“害群之马”,营造风清气正的队伍氛围,铸造如钢似铁的队伍作风。(市纪委机关党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