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模范
 
市直机关劳模风采
发布日期[2016-06-03]
 

近期,根据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开展2013——2015年度市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市总关于推荐省 “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由市直机关工会牵头,在市直机关组织开展推荐市级劳动模范、模范集体和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评选工作,经各基层工会层层推荐、党组织研究,并报上级审批,表彰了一批事迹突出的市劳动模范、模范集体和省“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现选刊部分市级劳动模范、模范集体和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先进事迹,以供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借鉴。

一、2016年度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实验室主任刘兆平

刘兆平致力于石墨烯和动力锂电池技术研究,组建了一支近100人的大型科研团队,主持承担各类科研项目三十余项,至今发表论文110余篇,获他人引用近5000次,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60余项,实现了石墨烯、磷酸铁锂和磷酸锰锂等材料产业化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形成技术交易额达2.5亿元。2010年、2013年、2015年被评为优秀员工。2014年获得中科院上海分院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奖。

二、2013—2015年度市劳动模范:

1、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科长俞亚东

俞亚东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率领团队先后建成我市首个医保信息系统、异地结算一卡通平台、全市社保卡系统和市级数据中心、省内首个“社保云--医保系统云平台”等系统;2014年起,他积极创新,打造出国内领先的“阳光医保”监管平台,受到刘延东副总理高度评价。先后被评为省系统、市电子政务、省社保“一卡通”建设先进个人,市直机关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市加快创建智慧城市先进工作者,15年被荣记三等功。

2、宁波市电子财税管理中心副主任邱劲锋

邱劲锋立足岗位,吃苦耐劳,加班加点推进税收业务流程再造,构建了现代化的征管信息体系;他博才多学,勤学善思,不断攻克“互联网+”难题,打造了国内一流的网上办税服务厅;他大胆创新,引领科技,设身处地为纳税人着想,建设了智能数字档案系统;他勤勉尽责,精益求精,奉献着自己火热的青春,诠释了新时期税务干部的光辉形象。

3、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食品安全检测分中心主任俞雪钧

近年来,俞雪钧带领团队不断提升检测能力,为宁波口岸进出口及当地的食品安全事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1.拓展检测能力范围,5600个项目通过评审。2.三年来,检出不合格食品样品5000批次。3.科研成果显著,完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4项,取得国家发明等专利9个,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

4、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审判员王凌云

自2012年以来,王凌云每年办案数量超出200件,达全院人均结案数的近三倍。办案中,她理想信念坚定,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行为规范,任劳任怨,为民司法,踏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把无私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法官工作的一言一行,该同志的工作态度和办案业绩也获得了组织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可,2013年12月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十佳优秀法官”称号,2015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5年2月,荣立个人三等功。

5、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员王亚萍

王亚萍是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的一位普通女法官,1988年进入法院以来,就一直从事信访接待工作。28年来,她接待的信访当事人不计其数,化解的矛盾纠纷不胜枚举。她所在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被宁波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她本人也由于信访工作表现突出,先后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荣记个人三等功,并获得“宁波好人”荣誉称号。

6、宁波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中队长张兴岳

张兴岳自1997年入警以来,在岗位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尤其在处置突发事件和暴力犯罪事件时总是毫无畏惧,一往无前,为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三、获2016年度省“工人先锋号”称号:宁波市市级机关公文交换中心

市级机关公文交换中心规范操作,整合职责,有效改进业务流程,优化服务效能,与市委办公厅机要交通处和市邮政机要分局共同建成市涉密载体传递“一站式”服务中心,为各机关单位往来公文提供更便捷的“一点三线”服务;中心职工团结协作,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转变职能,承担中央、省、市级的密级文件签收下发、上交工作,打造窗口服务新亮点。2015荣膺全市“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四、2013—2015年度市劳模集体:

1、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近年,宁波市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干部职工担负着宁波市1.2万余户外资企业以及“走出去”企业的服务管理工作,共组织国际税收收入99.18亿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70.47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1579.64亿元,帮助外资企业享受协定优惠待遇5.63亿元。处室连续13年被授予“宁波市开放型经济优秀服务奖”、“宁波市外商投资优秀服务单位”、“宁波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其中2名干部荣获二等功,6名干部荣获三等功。

2、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挥平台集聚优势,通过全面推进改革创新审批方式,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行业联合审批,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的 “一条龙”政务服务平台,同时,中心提供工作日午间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咨询导办服务、代办服务、绿色通道等特色服务,打造政府服务企业和群众的金子招牌,服务我市重点工程建设,连续多年被市政府评为年度重点工程建设先进集体。获得2011年宁波市工人先锋号、2015年省工人先锋号,2014年第八轮民主评议机关“经济服务类”第一名。

3、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机动大队

近年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机动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发扬“忠诚、卓越、奉献”的宁波公安精神,在市局、交警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力以赴做好交通警卫等各项工作,为确保各级领导来甬交通安全、推进“平安宁波”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团结有力,全力打造忠诚可靠交警队伍。大队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推进交警局党委政治建设要求,以推进公安机关“四项建设”为主线,以贯彻依法治警、素质强警、文化育警、从优待警为方针,紧紧围绕“三改三增三平稳”的目标任务,突出抓好教育管理和综合素质培训工作,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忠于人民、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交警队伍。大队领导班子团结有力,积极开拓进取,勤政廉政,凝聚力强,模范带头作用好。在大队领导的模范带领下,突出大队的工作特点和性质,积极完善交管工作和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公安交警队伍的政治理论、惩防体系、正规化、警务素质、从优待警和政工队伍建设,充分履行公安机关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严格规范管理队伍,促进队伍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强化队伍建设、路面管理、警(保)卫工作等工作,工作有序,形象作风好、战斗力强、整体素质高,树立威武之师的良好形象,未发生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问题。2013、2015年度先后两次被上次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开拓创新,全力捍卫警卫对象交通安全。应对日益繁重的交通警卫工作,该大队牢固确立“安全第一”意识,将确保警卫对象绝对安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克服任务重、要求高、警力少等困难,在各项警卫任务中组织全体民警加班加点,精心制定方案预案,周密实施警卫措施,实现了交通线路警卫“零差错”的目标。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警卫工作要求行动中,该大队积极改革交通路线警卫模式,按照“确保安全、减少扰民、精简警力”要求,创新实施“摩托车护卫开导、信号灯‘绿波’调控”机制,建立由10辆大排量高端摩托车和10名专业化摩托车手组成的护卫开导队,在实施交通路线警卫任务时,采取摩托车滚动开导和接替封控相结合、沿线信号灯“绿波”调控和路面交警指挥疏导相结合的方式,在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各类等级路线警卫工作路面封控时间减少二分之一,执勤警力部署减少三分之一以上。近年来,在APEC亚太经合高官会、中东欧经贸促进会、全国基层党建“枫桥经验”纪念大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等高规格涉外活动中,充分发扬不畏艰辛、连续作战的优良传统,以最高品质和最佳形象完成了国内、外国家领导人的交通路线警卫开导任务150余批次,为确保各级领导来甬交通安全、推进“平安宁波”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对外声誉和城市地位作出了积极贡献。2014年被省厅评为浙江省交通警卫专业力量建设成绩突出单位。

三、拼搏进取,全力维护和谐社会安全稳定。在做好交通警保卫等主要工作的同时,该大队还紧紧围绕“疏堵保畅、控大保安”等公安交管中心工作,制定科学高效严密的勤务机制,积极投入到路面交通管理中,在交通管理的难点、秩序的乱点开展专项整治,通过组建突击小分队、实施常态化机动执法等举措,扎实开展城市交通秩序治理、“禁酒驾”整治等行动,保持对严重违法行为严管不放松,有力震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取得较好的的社会效果。近年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六万余起,在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平稳运行中,出色地发挥了“尖刀队、生力军”的作用,2014年度被市公安局党委授予集体三等功,成为了全市公安交警的一支精英队伍。同时,充分发挥该大机反应灵敏、灵活机动的特点,成为我局担负处突应急、抢险救灾、事故处置等任务的尖刀队,在近年社会维稳行动、“讨薪堵路”、市政府上访、保钓事件、“茉莉花”、防御超强台风、“亚信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安保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规范执法,扎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工作中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对轻微的、没有造成不良影响的交通违法采取教育和警告,积极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及时把各种不安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营造交通环境和“和谐交通”的氛围,展现良好的公安交警形象。大队日常强化执法培训,以专业化保障规范化,全面提升公安队伍的执法能力。同时从规范执法环节入手,狠抓制度建设,不断集中清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执勤执法过程中,大队民警坚持法律至上、以法为本的原则,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在以法律标准衡量是非、处理问题的同时要合情、合理,让人们在情理上能够接受。

五、锐意进取,积极利用信息化平台创新工作机制。自2015年6月份开始,大队通过道路监控卡口信息化平台“大数据”的分析研判,发现近年因超速、涉酒、毒驾等违法被注销、吊销、暂扣、扣留期间的驾驶行为人中,有部分行为人在这几类“失驾”状态下仍然频繁驾驶车辆上路行驶。据统计,6月30日大队首次开展 “失驾”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已成功查处近20起驾驶证失去驾驶资格后仍驾驶车辆的严重违法行为。 大队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已摸索出一套目标排摸+人像比对、轨迹分析+活动规律、守候伏击+路面布控的查缉战术,这也是交警局范围内首次建立的“失驾”查处工作机制,并在多家主流媒体得到报道。7月22日都市快报、7月23日钱江晚报N0008整版(7月23日被浙江省公安厅主页的媒体声音专栏进行转载)、7月29日平安时报交通周刊头版、8月18日人民公安报交通周刊第二版都进行大篇幅相关报道。

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大队在市公安局党委和交通警察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信心百倍,大力弘扬“忠诚、奉献、卓越”的新时期宁波公安精神,深入践行“三个治安”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警卫工作“四个必须”要求,始终坚持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齐头并进的工作方针,突出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正规化建设为主线,可持续发展为要务,群众满意为目标,强化政治建警,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创新发展,在工作中再创佳绩,为创建平安宁波,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