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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税务局“三督促”畅通减税减负“加速度”

发布时间:2019-05-29  |  点击数:  |  保护视力色:  |  文字显示:【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紧扣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把住减税与减负两个重点,从简政放权、基层减负、内部除弊三个维度出发,推动各级纪检机构拿出切实有效整治措施,以实打实的举措推动政策落实、整治到位,启动减税减负的“加速器”。

一、紧扣减税降费督促简政放权。依托市局和区县(市)两级减税降费纪律检查组工作联动构架,协同发挥各级特邀监督员和兼职纪检监察员作用,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及基层干部在享受和执行减税降费、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过程中反映的程序、流程方面问题和意见建议,限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简化工作程序、便利办理流程,在方便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的同时,更好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联合纪委监委完善减税降费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着力解决干部不敢担当作为的问题。

二、聚焦集中整治督促基层减负。坚决督促全市税务系统各级纪检机构和巡察部门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将集中整治情况作为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的重要内容,加速推进减税降费、第三方借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以及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等检查整治工作。严格督促有关部门执行税务总局党委及宁波市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各项措施,严肃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确保调研、会议、文件简报等压缩到位,检查督查得到有效归口统筹。

三、刀刃向内简化督促检查程序。坚持把纪检机构自身摆进去,切实简化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工作程序,提升提速督导检查。各级纪检机构“扬弃”听汇报、查资料的“老一套”,通过开展事前不提前打招呼、不固定人员、不告知检查对象的随机检查,用“新办法”在减轻基层迎检负担的同时,确保准确掌握实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论大小一律归口管理,对问题较轻的以纪检建议书形式督促整改,对问题突出的视情采取组织处理、问责追究,确保及时约谈提醒、整治处置到位。截止目前,宁波税务系统开展“下沉式”检查5批次,督促相关单位部门整改问题6条。(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直属机关党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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