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宁波市纪委机关与宁波市统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协作的通知》,提出“两及时两加强”措施,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协作机制。
一是及时移送问题线索。明确双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相关单位及公职人员存在涉及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线索及造成严重失职失责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管辖权限,及时向对方移送。
二是及时反馈处置结果。明确问题线索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市统计局间处置及结果移送的具体程序和时限要求。
三是加强监督协查联动。根据纪检监察和统计工作需要,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和统计部门在情况查证、数据造假调查处置及案件通报剖析等方面的相互支持协作机制,要求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是加强日常沟通联系。要求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与市统计局进行日常工作协调和联系,通过联席工作会议等方式相互交流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共同分析存在问题,剖析原因,研究对策。
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对进一步推进统计行风建设和统计法治建设,抓实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数据管理水平,提高统计服务能力发挥有效促进作用。(市统计局直属机关党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