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4月成立以来,宁波海关督审处党支部始终高度重视品牌创建工作,经过持续努力,2020年党支部被评为“宁波海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并被授予“四强”支部,激发了全体党员更高的工作热情。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该支部全面提升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水平,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深化“四强”支部建设内涵,擦亮“督·挺·好”党建品牌。
一、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激发政治统领作用。一是注重发挥“头雁效应”。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以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集中学习、网络学习和日常自学,目前处领导班子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3次,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指定书籍,并总结提炼学习成果和心得体会,讲授党史专题党课2次,深入提高全体党员思想认识,推动提高学习效果。二是丰富学习内容形式。制定督审处党史学习教育计划,周密考虑学习教育内容,集中学习与日常自学相结合,充分利用主题党日、教育基地、“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渠道,完成“规定动作”,丰富“自选动作”,目前全体党员开展集中学习交流讨论4次,组织实地参观2次,全员参加线上学习测试8次,不断夯实党史理论知识基础,生动深刻体会党的历史故事,充分激发全体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信仰认同和自豪。三是创新交流研讨机制。夯实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各项基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在座谈交流的基础上,创新机制,每期学习组织党员轮流进行主旨发言,激发全体党员学习热情,推进理论武装头脑,以饱满热情投入到履职尽责的督审工作中。
二、夯实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廉政风险防线。一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处领导班子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贯彻到职能管理和处室日常管理之中,将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督审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加强学习教育,加强自我监督;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全覆盖式谈心谈话,确保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认真做好“专项整治”。扎实组织部署和统筹推动“现场监管与外勤执法权力寻租”专项整治工作,目前组织学习传达相关会议文件精神8次,开展问卷调查和纪法教育开卷答题活动,统一思想认识,确保全员知悉,学习反面典型案例,以案为鉴,深刻理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督审条线相关工作落实,填报自查工作报表6份,开展有关异常数据分析,梳理重点关注单位名单,积极参与关区专项整治工作。三是抓常抓细警示教育。今年以来组织收看“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2次,组织学习传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典型案例3次,开展节前廉政教育3次,开展纪法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1次,由支部书记为全体党员讲授一堂题为《加强党性教育 永葆奋斗活力》廉政专题党课,深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廉政意识,筑牢廉政风险防线。
三、推进准军部队建设,展现督审队伍风采。一是强化内务规范各项要求。组织集中学习,开展集中队列训练,督促全体关员掌握内务规范应知应会内容;办公区域调整后,及时开展办公环境集中整理,日常注意办公环境美化,发挥“值周岗”职责,由专人就内务规范、工作纪律、办公环境、安全节能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深入推进准军事化纪律部队长效机制建设,在内务规范强化月期间被授予内务规范“流动红旗”。二是常态化关心关爱干部队伍。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实时了解支部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大家的所思所想;依托分工会和妇女小组,组织参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锤炼全体党员不畏辛苦、勇于担当、任劳任怨、岗位建功的优良作风,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三是积极参与志愿公益活动。党支部结对帮扶困难群众1名,开展实地慰访2次,认领市直机关对口扶贫微心愿3个;全体党员积极参与抗疫捐款捐物、联防联控志愿活动,日常参与“慈善一日捐”“文明交通志愿者”、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展现督审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依托“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动基层减负赋能。一是严格履行职责,注重“两个统筹”。一方面抓好内部统筹,根据总署安排的年度督察项目和专项审计任务,结合关区经济责任审计、内控评价,本着“督审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安排实地督察检查工作,减少赴基层工作次数;另一方面加强外部统筹,站在关区的高度主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沟通协调,统筹结合巡察、业务督查和财务检查等,履行监督主体责任,实现各种监督融汇贯通,成果共享,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升检查成效和监督合力。二是注重指导培训,探索调查研究。继续加强对督察、内控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今年已开展“新海廉”平台应用指导培训2次,不断提升关区督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拟定下基层调研内容,计划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现已开展专题性调查研究1次,注重发现关区在督审工作中的短板,推动解决相关问题。三是关注疫情防护,推动措施落实。一方面加强处室人员安全防护教育,参加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应接尽接、能接全接,有效提升全员安全防护意识;另一方面在实地督察检查工作中,切实发挥督审职能作用,注重关注疫情一线个人防护落实情况,切实提出建议,推动落实安全防护责任。(宁波海关机关党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