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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03
 

一、时间地点

时间:8月17日至19日,赛程三天,每日8:30前到场。

地点:五一广场东楼4楼乒乓球馆(中山东路2251号)

二、主办单位

宁波市直属机关第七届运动会组委会

三、协办单位

市体育局、市乒乓球协会

四、竞赛项目

1.男女混合团体

2.女单

3.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男单、女单

五、参赛资格

运动员参赛资格按《宁波市直属机关第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六、竞赛办法

每队团体限报领队、教练各1人,参赛运动员6人(42女,上场4人其中至少1名女队员)。各单项限报4人,局以上领导干部人数不限。

(一)比赛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编译的国际乒联《乒乓球竞赛规则(2011)》。

(二)比赛使用三星级白色红双喜牌乒乓球。

(三)参加比赛运动员所使用的球拍覆盖物,必须符合国际乒联批准的球拍覆盖物列表执行。

(四)混合团体赛

1.比赛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制,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赛决出1-8名。

2.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出场运动员为31,出场顺序为单打、单打、混双、单打、单打。

3.每场比赛均采用32胜制。

(五)男、女单打比赛均采用单淘汰赛制,前八名增设附加赛决出前1至8名,每场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

(六)局以上领导干部男子单打比赛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进行分组循环,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进行淘汰附决出1-8名;局以上领导干部女子单打比赛视报名情况再作决定。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赛录取前八名,分别976543211.5倍计分,凡参加团体赛均可获参赛分2分,计入代表团总分。局以上领导参赛按规定增加分值,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如报名参赛的人数或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单项比赛前八名者,分别按976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八、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由本届运动会组委会、市体育局和市乒乓球协会指派。

九、参赛经费

比赛场租费、裁判及工作人员补贴等费用由组委会解决,并统一提供午餐。各代表团参赛的相关费用由组队单位解决。

十、有关要求

1.各参赛单位须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报名表通过浙政钉报宁波市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联系人:吕辉、康莉,联系电话:89182488,89182062。

2.领队会议定于8月12日下午4:00在行政中心1号楼B115会议室召开。

3.运动员参赛需统一服装,随带参赛证、身份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4.未尽事宜由运动会组委会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本届运动会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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