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潘铭 | 女 | 1986.11 | 哈尔滨师范大学汉语言专业 | 大学文学学士 | 镇海区新闻中心助理编辑 | 2011.1 公开招聘 | 鄞州区姜山镇 人民政府 | 党委委员 (六级职员) | 2021.8 | 宁波市市直机关党员教育服务中心 | 副主任 (六级职员)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4月6日起至4月13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直机关工委反映。联系电话:89182495,联系人:董颖瑶。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中共宁波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