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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的实践思考

发布时间:2025-07-07  |  点击数:  |  保护视力色:  |  文字显示:【  

摘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今年以来,宁海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联合县纪委县监委以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搭建县级层面监督管理机制,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努力提供县域实践经验。但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制度体系尚不完备、联动体系尚不充分、监管触角尚不深入等问题,下阶段应着重从干部管用、制度细化、强化内控三个方面入手,对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进行针对性优化提升。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宁海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以全会精神为牵引,以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搭建县一级的监督管理机制,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努力提供县域实践经验。在这个过程中,让我们对省委“勤廉浙江”建设,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和体会,同时我们也深刻感受到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对强化机关党员干部监管所取得的实践成果,充分感受到对推动宁海机关党建工作所提供的有力支撑。对此,为持续推动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的运行质效,我们对过去一段时间宁海县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探索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系统总结,同时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监督管理一线开展实地调研,形成系统调研文章,力求为进一步高效推进机关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切实强化“大监督”体系建设提供实践样本。

一、构建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的现实意义

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就是在体系化思维指导下,以年龄、职务层级、权力运行等关键属性为依据,将具有不同属性特点的机关党员干部细分为多个类别的管控群体,针对不同特点配套运行不同的监督管理方案,变过去简单以行政编制、所属部门为单位的“面”上管理为“点”上监督,具有针对性更强、综合施策更多、管理力度更大、监督效果更明显等特点,是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有益尝试和创新实践

(一)构建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是符合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自身发展的科学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明确要求“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因此,构建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方向和重要路径。积极构建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是机关党建工作适应新形势,立足于创新管理方式、扩大监管范围、完善监督制度的探索之举,对于科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培养更多好干部具有重要政治意义。

(二)构建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是适应当前党的自我革命形势的针对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得到根本扭转。但是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工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因此,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的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在不断提炼集成、固化深化的同时,对持续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系统性、配套性、衔接性方面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构建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旨在解决持续深化机关党风廉政过程中的系统性、整体性问题,推动形成科学管用的机制化防错纠错机制的基层实践。

(三)构建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是提升日常监督履职实效的务实举措。当前,机关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普遍受到人情社会关系交织、干部能力素质短板、监督人员配置不足等各方面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导致机关干部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发现难、“八小时外”监督弱、处置措施跟进慢等一系列问题和不足。通过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能够有效校准日常监督管理的焦点,在面对年轻干部、“关键少数”、中层干部、退休干部等不同群体时,能针对群体特点特征、突出廉政风险点等,谋划设计更加精准的措施,实现个性监督。自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实施以来,有效提升机关干部监督效能。去年,宁海通过处置相关问题线索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0余万元,客观印证了这项举措的实践意义。

二、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在宁海探索实践情况

近年来,宁海县坚持把“全周期管理”理念方式贯穿机关党员干部成长发展全过程,积极探索实施“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通过做深做实专项监督、日常监督、协同监督,强化干部从源头到末梢的全周期管控,构建形成系统性监督体系推动党员干部本色长“红”、底色长“清”。去年以来,在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加持下,有效加强了对机关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监督,年轻干部、关键领域干部处置问题线索较往年同比有所上升。

(一)突出分类施策,做实日常监管。宁海县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实施过程中,从廉政问题易发度、权力集中度、工作难易度、监督关注度等出发,将机关年轻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和退休党员干部三个群体确定为首批细分子集,作为管理“大监督”的分类施策对象。一是以“三廉工程”墩好苗,扣好第一粒扣。近年来,在党员干部“年轻化、知识化”大背景下,一大批年轻干部逐渐成长为骨干力量,在各部门事业中担当重任。但同时年轻干部经验尚浅,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少数年轻干部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培养,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以宁海为例,近年来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量上下波动,对此,宁海县深入实施“三廉工程”,通过为年轻干部上廉课、赠廉礼、寄廉语,以一套组合拳引导年轻干部事业刚起步阶段就打好“廉政疫苗”。去年以来,全县组织新入职干部或提任中层干部廉政集体谈话24批次,3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教育。二是以“清风卡+‘十必谈’”绷紧弦,建立监督前哨。宁海县始终坚持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作为监督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不断丰富举措机制,实现管好一个关键人、带动一个班子一个队伍的效果。近年来,聚焦领导干部权力较大、廉政风险较高等情况,针对性出台《“勤廉宁海”监督提醒“清风卡”》《“十必谈”廉政谈话》等制度,通过“共性责任清单+个性问题清单”的对账提醒,帮助“一把手”知责明责、履责尽责。今年以来,累计向各机关单位“一把手”发送“清风卡”100余份,提出规范履职方面各类建议120余项,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县直部门开展“十必谈”廉政谈话35人次,面对面提醒通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有效推动明责尽责。三是促“老战士”燃余热,护航最后一班岗。近年来,一些机关公职人员腐败行为变得隐蔽复杂,“在职不收离职收”“在位不收退休收”,企图通过“期权腐败”的方式规避被查处的风险,相较于在职党员干部,退休党员干部也一直是日常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对此,宁海县一方面强化退休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常态提醒约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经常性与退出领导岗位干部谈心谈话,依托“室组地”片区协作机制,重点围绕离退休干部违规任职兼职等情况跟进管控。另一方面,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余热,优选口碑较好、清正廉洁老党员、老干部代表担任“作风观察员”,以集中走访、个别暗访等形式,助力机关干部作风“再提升”。今年首批由50余名离退休党员干部组成的“‘营商环境建设’作风观察团”,围绕改善营商环境等专题展开调研监督百余次,提出意见建议40余个,去年上半年全县新设经营主体9332户,增速全市第一。

(二)突出全时全域,延伸监督触角。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另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注重实现“八小时内外”全时空监督,力求多渠道、常态化了解机关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推动监督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防范和事中管控转变,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八小时内”紧盯“3大场景”和“6类重点”以点带面、查深查细。一方面,将“三个一号工程”“三支队伍”建设等省、市、县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政治监督重点计划,实施项目化管理,通过精准选题、定向派单、闭环验单,严查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今年以来,聚焦五大领域10个专项组织实施了“5+N”专项监督管控,联合巡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立足各领域特点特色,自行选定实施了58个“小切口”专项监督管控,推动问题整改177个。另一方面,从严从紧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常态化开展廉政隐患排查,着重强化对重点部门、岗位、事项、人员、项目、数据等“六类重点”监督管控,“室组地”联动,以点带面推动问题查摆走深走实。去年,正风肃纪共发现问题300余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69.56万元。“八小时外”围绕强化机关家庭两端同向联动靶向发力、精准监督。从现实监督管理和案件查办情况可以看出,不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八小时外”,单纯聚焦“八小时内”无异于以偏概全、管中窥豹。为此宁海县在推进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时,始终注重延伸日常管控链条,探索将党员干部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衔接起来,关注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要时段,不断丰富细化家访社区访、明察暗访、实地调研、机关家庭联动等“八小时外”的管控措施。今年以来,宁海县委组织部联合纪委监委、妇联等部门出台家庭助廉“三交底”三张清单,分类整理岗位廉政红线、倡导性要求和禁止性规定,廉洁持家正面清单十项,及“八小时外”负面清单十项。今年以来,结合家庭助廉活动,对全县部分新提任干部家属发放家庭助廉“三交底”三张清单70余份,持续组织200余名全县党政正职领导家属以及新提任县管干部家属开展“廉内助”文化交流活动。同时,深化运行“党群同心圆”志愿服务系统,充分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外”做服务、强奉献,截止今年全县机关党员在平台累计开展志愿服务近50万次。

(三)突出集成高效,做深协同监督。做深做实机关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同样需要机关党组织知责明责、担责尽责。宁海县紧紧扭住落实责任这个关键,坚持“全县统筹、一体推进、成果共享”,构建组织部门全程管、条线职能全面控、各级党组织自我查、纪检监察机构为主督的监督管理责任体系。一是廉情动态共研。组织牵头,纪委监委、老干部、人社、妇联、团委、审计等单位作为核心成员,构建“8+X”机关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工作专班,形成共同参与的“大监督”体系,促使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力量由“散”变“聚”,实行干部日常管控的议事制,采取“部门常态化沟通+信息通报”并驾齐驱的工作方式,对问题反映、选拔任用、教育管理等情况进行动态传递反馈,进一步引导各牵头部门融入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大监督”效应,提高工作举措的精准度和动态信息的时效度。今年以来,专班成员单位集中议事4次。二是监督成果共享。依托议事机制全面收集各牵头部门日常业务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掌握的情况等信息,对监督信息、信访举报按类别、性质进行统计整理,按照动态管理模式建立机关年轻干部、中层干部、领导干部、退休干部四类党员纪实档案,实行全程纪实。对干部选任、评优、职级晋升材料实施专班联合审核报备,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拔”、违规评优,实现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日常教育管理成果的全面共享共鉴,有效破除各机关部门在监督过程中“背靠背”“各干各的”弊端。今年以来,专班成员单位交流监督信息“月报表”16份,共享监督信息68条,并对5名干部暂缓职级晋升。三是风险漏洞共补。对重要问题通过专班集体研判会商,精准交办督办,加强各监督管控主体的协同配合,对遇到困难的,及时协调其他监督主体定向支持,确保监督工作集成推进。如,针对上半年宁海县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突出的情况,制作《酒驾代价!》系列警示教育片,专班合力组织全县万余名机关干部现场接受警示教育;为进一步深化警示教育成效,分层分类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全县机关党员干部代表“零距离”参与留置案旁听庭审30批次,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三、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构建了上下贯通、内外联动的体系化格局,探索实施以来,虽明显成效,但过程中,受限于各种主客观因素,调研组通过对一年来宁海县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认为主要有3方面短板需加以优化提升。

(一)制度体系尚不完备,有形有效、闭环管控的刚性约束难以真正形成。目前,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的实施过程中,主要制度框架是由宁海县制发的《关于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的实施方案》,重点对“个性化分类监督、靶向式精准监督、立体化同向监督”三个方面举措进行了明确,着重对监督对象、监督事项、监督环节进行了要求和规范。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内容由于量大面广点多,考虑到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复杂性、提升工作可操作性,对很多举措内容进行了高度浓缩和概括,但也导致对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业务的特殊性、系统性、精准性的忽视,比如对不同分类子集违纪违法行为的惩治规范、各领域监督管理举措具体形式流程、闭环管控方式方案等,或是过于概括缺乏细化指导,或是在实务操作中缺乏可行性,或是尚未体现集成式的特点特色,难以完全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二)联动机制尚不充分,横向成片、攥指成拳的势能优势难以全面彰显。机关党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主体职能单位能否充分联动搭建形成监督管理集成式的“一张网”,是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能否顺利推进、充分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但从我们的调研情况来看,为强化机关单位联系联动,目前虽制定了《机关党员干部监督“十廉”清单》,但一方面清单的制定主体是组织和纪检两个机关,缺乏从县一级统筹推动的政治力度,另一方面清单仅对任务内容、牵头单位、完成时限进行了明确,缺乏责任落实督导、评价等闭环推动机制。实践中明显存在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转难、体系联动不充分、考核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使得“联而不动、动而乏力”现象未得到根本解决。

(三)工作触角尚不深入,“三不”一体、集成覆盖的监督优势难以充分体现。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目前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的预期目标和实践成效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监督机制面向群体有限,对象仅限于机关年轻干部、中层干部、领导干部和退休干部四大类,分类子集还比较有限,比如关于执法队伍、编外职工等不同领域的党员群体还没有涉及,尚未实现机关党员的监督全覆盖。监督体系具体举措传统,目前所采取的管控举措很多仍停留在监督检查、谈心谈话、签订承诺书等相对保守和传统的手段,对技术化的手段探索不多。“大监督”推进重心片面,具体实施过程中,部分环节存在缺失。如针对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方案,局限于人员选用和任职初期的提醒教育,缺乏履职过程的方案。

四、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实效的工作启示

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作为一项探索创新举措,宁海推动实施以来虽然问题短板明显,但仍是一项适应机关党建工作发展趋势,具有巨大提升空间和潜在成效的“关键一招”,重点在于要集成式推进各类管控,实现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才能真正彰显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的优势。

(一)着力科学运行,不断提升干部监督效果。“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充分激发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潜在效能,前提在于整合机制能够真正有效运行。要注重将监督的运行方式从封闭式监督向开放式监督转变,善于把监督管理范围从工作圈向生活圈、社交圈延伸,充分发挥家属、社区、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扩大有效监督的范围。宁海县在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实施过程中,始终注重党员干部管理监督“治未病”的环节,依托家庭助廉、党群同心圆等一系列开放性举措,强化了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和作用发挥。要注重将管控的运行程序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化,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特别是要从四个方面考量:从加强党性锻炼和自身修养入手,开展思想监督;从引导领导干部正确运用手中权力入手,实施权力制约;从遏制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行为等方面入手,强化组织管控;从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入手,引进群众、媒体监督。要注重将监督渠道由单一型向集成式复合型监督延伸,特别要进一步改进对领导干部政治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办法,坚持任期评价与离任评价、定期评价与随机评价相结合,防止和克服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时紧时松的现象。这方面,宁海县在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的实施过程中,针对性强化了“一把手”离任交接管理监督,确保管党治党责任全程“不掉链”。

(二)拓宽管控载体,不断增强干部监督合力。实现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的监督管理全覆盖,是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的重要目标,不能受限于传统监督举措的束缚。要不断强化以机关党组织为主体的党内监督,机关党组织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是把好选人用人监督关的关键一环,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的构建和运行过程中,机关党组织一定要充分发挥起牵头抓总的作用,进一步推动凸显管控效果,确保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要不断激活监督机制结果作用,多部门联合参与能够推动“大监督”不断延伸触角,充分拓展信息来源,同时也能够有效利用各部门的资源、力量和影响反向提升监督管理效率,所以从宁海的实践经验来看,在管理“大监督”的过程中,各参与单位能否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是保障管控效果实现1+1>2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体现管理“大监督”的价值所在。要不断探索丰富数字化监督举措,在数字化改革的背景下,数字技术已经深刻影响社会生活、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早在2014年,宁海县就先行先试,以“党群同心圆”志愿服务机制为基础,积极试水数字赋能,先后开发上线帮帮团、专业服务队等应用场景,在推进机关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的同时,有力助推机关党员干部发挥模范作用。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筑牢干部监督防线。我们认为在深化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的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建立健全各项相关配套制度,从实践情况来看,部门联动、责任落实、闭环评价三个环节应是基础和关键。要注重建立“大监督”分析研判制度,由组织部门牵头,每季度与纪检、人事、老干部以及检察院、法院、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联系一次,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综合解剖分析案例,重点信息交流交换,互通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常态推动形成各单位步调一致、协同发力的工作局面。要注重形成“大监督”责任追究制度,针对当前体系,参与部门主动性、责任性不够等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构建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行业监管责任更加凸显。比如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酿成严重错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启动倒查程序,追究有关部门或领导的失察之责。在考核评价方面着重细化正向激励和负面约束制度,如在机关党建考核中,给予相关牵头单位一定倾斜,提高工作积极性。要注重建立“大监督”通报制度,一方面,牵头单位间可利用联席会议等制度,及时通报各自领域有关情况,设置专门机构主动汇总各方信息及时通报县委,协助县委统筹抓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要善于拓展机关干部管控信息外溢,比如主动将干部监督、干部调整等情况定期向人大、政府和政协通报,体现管理“大监督”体系的全域化、全面化特点。

五、下一步重点实施路径

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是一项探索性举措、系统性工程,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应着重从干部管用、制度细化、强化监督三个方面入手,既能实现对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的针对性优化提升,也能在短时间内实现明显突破。

(一)聚焦“三个结合”,把稳日常管理“方向盘”。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的根本目的是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而干部管理又主要集中在“管、育、用”三个领域,对此我们认为应着重围绕这三方面做好结合文章。一是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宁海县在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构建过程中,始终坚持将干部的警示教育培训作为重要内容,注重打造与管理“大监督”相适应的教培形式,但目前不管是内容还是形式,都还不够深入和丰富。对此,要持续创新勤廉教育理念,根据新形势和不同层次、不同群体、不同领域的对象需求,大胆实践探索“模块化”勤廉教育,在理念上进一步突出内容个性化、形式多样化、教育平台化,通过点单定制,满足教育对象的个性化和差异化需求。二是与选拔任用相结合。选好用好干部,也是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作用体现的重要目的,目前该体系片面侧重于“任命后”的监督,对“任命前”的考察关注还不够。下步应增强干部条线与机关党建条线融合联动,着重加强对干部交流提拔考察等的关键环节和工作流程的管控,更好发挥实际效能。三是与严管厚爱相结合。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要运用辩证法思维,既要管又不能管死。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作为系统性工程,不能局限和满足于停留在“管”的环节,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各项举措着眼于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不断增强担当作为动力。还要着力在推进澄清正名和打击诬告陷害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方面持续下功夫,探索构建起一套完整的工作体制机制,真正起到激发机关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建立“三项机制”,架牢日常监督“防护栏”。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是有效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工作规范化水平的必然要求。在下步工作中,应聚焦责任落实、成果运用、考核评价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一是及时健全牵头单位责任落实机制。目前,《机关党员干部监督“十廉”清单》围绕四大方面明确了10项具体任务清单,但是相较于管控机制这项工作来看,难以适应实际需求,这也是各牵头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较大张力的主要原因。在下步工作中,应围绕管控子集的实际需要、预期目标成效等,全面细化丰富责任清单内容,提高可操作性。进一步健全牵头单位联席工作会议制度,以制度形式固化协同共商的工作推进机制,及时分析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方面出现困难和问题,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二是及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机制。做实做细做深干部选用监督管理制度,将干部管控信息运用于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推荐、考察、决定、公示、试用等关键环节有关制度,明确各牵头单位关于干部监督信息的交流和审核把关责任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查核、反馈群众反映干部选任相关问题有关制度,为干部选任把准脉、护好航,切实发挥管控机制作用,进一步构筑完善干部“带病提拔”防御制度。三是及时构筑责任落实闭环机制。目前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在内容设置方面一定程度上存在“重管控”“轻处置”的情况,下步要在强化结果运用、深化管控“后半篇文章”、构建责任闭环方面进一步深化举措。要在个体责任落实方面建立健全评价机制,比如针对“关键少数”,建立起干部考察、经济责任审计、巡察、信访等多方面信息融通运用体系,全面构建领导干部勤廉档案库,并推进提醒、函询、诫勉、问责工作常态化,确保监督管控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三)突出“三大关键”,织密日常监管“高压网”。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作为一项机关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举措,关键要突出管的重点、找准控的切口、抓住难的症结。目前来看,管控重点依然聚集在人、事、权三个维度。一是聚焦“关键人群”进一步拓展“大监督”覆盖面。目前,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所聚焦的四大类别,严格来讲与管理“大监督”所要求的全覆盖、全领域要求还是存在很大的差距,四个子集分类还较为粗放。所以在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提升工作中,要在现有分类基础上,坚持量身定制,将机关干部群体进行细分,比如增加公检法等司法队伍类别,城管、市场等商业实体监管执法队伍类别,国企领域类别,医疗教育卫生等群众身边公共事业领域类别等,逐步细化个性化分类,推动监督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二是聚焦“关键环节”进一步延伸“大监督”关注链。机关单位不同于社会组织,机关干部也不同于普通群众,特殊身份决定了社会交往的范围和对象必须受到一定限制,而“八小时外”是机关干部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最主要“运转”时段,也是廉政问题主要发生时段,“八小时外”应始终是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的重点关注环节。要围绕责任落实、健全制度规范、抓早抓小、严肃执纪监督等方面,不断拓展监督力度,为机关党员干部在“三圈”中提供更加严格的规范、更加清晰的边界和更加明确的“禁区”。三是聚焦“关键问题”进一步瞄准“大监督”突破点。从县域一级的监督管理情况来看,目前“四风”问题树倒根存、机关党员干部破纪破法现象时有发生,依靠当前传统监督管理模式的“标准化”流程难以彻底破解困局。建议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在下步推进中,借鉴监督管理对象的分类方法,对突出廉政问题进行分类,如针对行政权力问题、亲清交往、“四风”常见问题等不同类别设计提出针对性、系统性监督管理工具包,提升一线监管实效。同时,在探索丰富数字化管控方面积极尝试,以构建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大监督”体系为契机,推动管理方式、监督手段的同步提升。(宁海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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