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至11月,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直机关工委开展了巡察。2026年1月9日,市委第四巡查组向市直机关工委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接受巡察、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工委会,研究审议《中共宁波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工委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方面5类主要问题10个具体内容中,9个具体内容已整改完成,“探索创新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还不够有力”问题因“机关党建聚力共富‘百千万’工程”现场推进会尚未举办,预计5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成。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
1.针对“发挥党建统领作用不够显著”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申报将宁波市模范机关建设先进单位评选表彰纳入全市年度评选表彰范围,待批准后,在全市表彰一批先进单位。②依托宁波机关党建“刊、微、网、端、屏”等平台阵地,宣传推广各地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滨海红帆”示范榜集中展示9家省模范机关建设先进单位事迹,进一步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③实施全市机关“弘扬六干作风 争当领跑先锋”专项行动,编发简报《奔跑吧·效能先锋!》专刊5期,4篇工作经验被“效能浙江”微信公众号刊发。④启动2026年度“书记领办机关效能项目”申报,指导各级推进2026年书记领办机关效能项目109个。⑤开展2026年一季度全市机关作风联查,做好提醒反馈、督促整改工作。⑥制定市直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建联建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与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党组织等联建共建工作。⑦落实我市“一人一岗 锋领建功”党员示范岗创建工作部署,明确市直机关党员10个类型示范个性岗创建要求。⑧制定“红帆突击队”应急救护骨干年度培训计划,开展CPR和AED等专题实操培训,并在基层工会有序推广。
(二)履行“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职能不够到位,指导督促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存在不足。
1.针对“推动部门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梳理形成《市直机关部门党委(党组)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基本事项清单》,并做好事项指导和疑问解答工作。②组织开展2025年度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检查,聚焦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年度重点工作情况、贯彻执行重要文件和法规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点对点通报反馈,并指导做好有关问题整改工作。
2.针对“探索创新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还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深化推进“四下基层”“双百联建、聚力共富”“走亲连心·解忧帮困”活动,实施机关党建聚力共富“百千万”工程,明确“书记项目”领衔攻坚等主要任务,完善评估机制。②计划5月中下旬,举办“机关党建聚力共富‘百千万’工程”现场推进会。③深入开展机关党建品牌建设案例、模范党支部建设经验做法、党支部工作法推选工作。④实施“模范党支部”示范引领行动,明确政治引领有力等4方面要求、“红帆工匠特训”“支部书记讲坛”等8项工作举措,以点带面推动机关党建整体提升。⑤制定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分类指导工作指引,将基层党组织划分为机关党组织、事业单位党组织等八大类别,实施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类指导联系点制度,确保责任明确、指导精准、推进有力。⑥实施“领头雁培育工程”,规划新一轮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开展“书记项目”擂台比武等活动,锻造过硬党务干部队伍。一体用好2个“红帆”教育培训基地,持续建好师资库、课程库等“三大学库”,打造理论课堂、红色课堂等“四类课堂”,联动市县研发红色赓续等“五色线路”,提升机关党员教育培训质效。⑦制定出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任交接办法(试行)》,细化交接内容,规范交接程序。
3.针对“关心关爱机关干部还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将《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纳入市直单位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和机关各基层党组织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各单位做好学习落实。②通过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检查、走访调研等方式,督促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关心关爱,推动市直各单位全覆盖开展党员思想状况分析。用足用好“浙里干部之家”,收集并回应机关干部各类需求,组织开展“红帆讲堂”、市直机关第八届运动会等活动,积极打造“红帆之家”。③创新打造“五微五心”思政工作新模式,指导全市机关开展“微+”思政工作实践创新,相关做法被《旗帜》杂志刊发。④结合机关工会联合会主席办公会、常委会,及片组会、处务会等,组织财务、疗休养等相关制度专题学习。⑤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职工疗休养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组织方式,规范经费保障和纪律要求,全面推动疗休养工作落实到位。⑥在深入开展疗休养工作调研的基础上,优化、新增一批疗休养线路。⑦推出市内疗休养线路9条。
(三)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够凸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有薄弱环节。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常态化落实季度对账、“三色廉情预警”等监督机制,相关检查结果作为工委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②完善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召开工委2025年度总结表彰会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职承诺。修订市直机关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五张责任清单”,督促领导干部精准履职。③完善市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经费使用管理流程,强化财经纪律,确保经费支出规范有序。
2.针对“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制定季度对账清单,每季度结合工作实际,选取1-2项开展专项监督。将巡察整改任务纳入工委2026年第一季度对账清单,对照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张清单”,做好对账销号闭环。对工委“三重一大”事项开展嵌入式监督,参与修订工委财务管理制度、出国(境)管理制度、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基本事项清单等。②指导规范工委财务规定、工会联合会财务报销流程制定、疗休养管理办法制定等,要求机关工会联合会加强审核管理,堵塞工作漏洞。③加强工委合同监督,列席工委采购小组会议,重点查看程序合规性等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④召开专题会议,向各市直机关纪检负责人具体讲解和部署2026年市直机关纪检工作。⑤制定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履职清单,为工作开展提供“履职指南”。⑥编印《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汇编》,以身边人教育身边人,督促各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切实抓好警示教育工作。⑦督促指导有关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开展落实“一案五必须”制度自查。
(四)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欠缺,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1.针对“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与新时代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要求存在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加强干部人事工作研究,对政治上成熟、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干部,优先纳入重点培养对象。②制定市直机关工委“红帆”青年学习小组学习计划,深化落实谈心谈话、指导帮带等制度,常态化开展“红帆”沙龙、“月读一本书”等活动。③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轮训等,助力提升年轻干部能力素养。加大培养选拔力度,安排优秀干部跨处室交流任职(工作)、参加市委重要工作专班。④修订完善党员干部积分管理办法,健全“基础分+履职分+奖励分”积分体系,实行“一季度一评定”,作为机关党员干部年底考核、评优评先重要依据。
2.针对“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开展个人事项报告填报集中学习培训,教育引导处级领导干部提高组织观念和纪律规矩意识。②建立“人事干部+办公室主任”双核查机制,对所有填报对象提交的个人事项报告表进行检查比对,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③修订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细化完善处级及以下干部(含离退休人员、工勤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流程。④开展工委人员出国(境)纳管情况自查自纠。
(五)落实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1.针对“上一轮巡察中指出的‘采购及服务外包项目执行相关规定不严’问题,本轮巡察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扩大“宁波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刊物等机关党建宣传类外包项目竞标范围,严格规范比选环节。②完善采购事项管理规定,增加重大资金项目比价单位数量,延长服务外包项目网上公开征询时间。③完善财务报销操作规程,财务、采购小组和法务对采购材料严格把关,加强市场主体及其投标材料核查甄别,提高采购比价行为合规性。④利用工委会、工委采购小组会议、工会相关会议等,组织学习财务工作制度。⑤在OA合同签批流转环节增设采购信息,增加相关会议的审议通过时间,确保合同正式签订时间不早于采购最终决议形成时间。⑥加强工委合同监督,邀请纪工委列席工委采购小组会议,重点查看程序合规性、廉政风险等情况。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市直机关工委将根据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深化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努力实现从“点上查”到“面上治”的整体提升,以巡察整改良好成效全面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责任担当,以更严要求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加快构建明责清晰、履责到位、督责有力、考责精准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体合力,确保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细化阶段目标,持续跟进落实,力求取得实效。按要求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的相关工作,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二)健全长效机制,以更实举措巩固巡察整改落实成果。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对整改落实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真正把“纸面上的制度”转化为“行动中的准则”。根据实际执行情况,以及中央、省市各项最新决策部署要求,及时查漏补缺、修订完善现有制度,积极探索将整改成果固化为制度规范的更多实践路径,进一步实现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三)坚持履职尽责,以更高标准答好“以高促高”时代课题。把落实巡察整改与更好履行主责主业相结合,与持续建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相结合,围绕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大力弘扬“六干”作风,以更加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抓好机关党建十大重点攻坚任务,全力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党的事业的各条赛道“紧起来、动起来、快起来”,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波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184390;邮政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邮政编码:315042。